近日,
有网友发视频称
自己在北京乘坐地铁时
因为拒绝一位大妈的让座要求
而被大妈用手拍打
脸部还被抠伤
女子在视频中表示,随后自己下车调解,要求老人道歉,老人拒绝道歉称自己并没有错。更气人的是,老人女儿只是一味的说:“她有神经病,我们管不了。”并威胁女子今天老人出门没有吃药,一会晕倒了和她脱不了干系。
后续在警方介入调解的情况下,老人赔偿给女子100元。
该女子称:“正好外面下冰雹,就着急回了家,所幸只是鼻子被抠掉一块皮肉,没有造成更大的伤害。老人家人一直坚称她有精神病,我们报警也没有得到道歉。”
目前,该女子二次报警已经立案,正在等待反馈。
评论区里
有网友质疑:
为什么伤人了还理直气壮?
@回到病床躺好:如果精神真的有问题同翔网,建议平时少去公共场所。
@Curly-Kevin:不要拿精神病当逃避处罚的借口。
@熙春主人:这行为不就是寻衅滋事?不过是后果轻微而已!
也有网友认为
老人打人不对
但出门在外
确实该为老弱病残孕让座
@4365317:这个女的素质也不行,抱孩子的都不让座,当然老人打人肯定不对。
@max:都有不对的吧,老人动手肯定是错的,但年轻人确实应该给有困难的人让座。
患有精神疾病能成为开脱的理由吗?
对于不少市民希望
有效收治和管理精神障碍患者的呼声
不少基层单位也很无奈
一般来说,患者病情恶化前
家属往往不愿主动送医
而只有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
做出危害他人安全和公共安全的行为后
警方才能介入,强制送医
而此时,不仅患者自身的健康受损
对公共安全的危害也已经造成
对此,有律师建议
可以建立预警触发机制和标准化观察清单
当居民出现异常言语、暴力攻击倾向、
自我照顾能力骤降等核心指标
可触发预警
严嫣 律师:
多次被居民投诉,比如说三次以上,或者有一些和邻里之间有巨大冲突的这些人,是不是由我们的社区来进行一个介入,我们是希望通过这种动态监测的方式,让这些社会上不太安定因素的患者,能够成为我们的监管范围。
法律专家也表示:可以考虑增设 "监护失责罪",促使患者家属积极承担起监护责任,来减少涉及精神病人恶性事件的发生。
沈亮 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:
要真正实现我们所讲的监护职责,所以我倾向于我们刑法通过未来修改,能够使它逐步地设定一个罪名,对类似情况(监护失责)应当加以有关的处置。
你遇到过类似情况吗?
有什么好办法的
评论区一起亮出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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